一、根據規定偷盜公章北京刻章怎么處罰
1、偷盜公章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與非罪的界限
考察某種危害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要在準確評價其社會危害性基礎上分析是否具備本罪的全部構成特征。對于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例如出于個人癖好,模仿真居民身份證制造摹本,并未使之流入社會而僅是個人收藏的;行為認為自己的居民身份證字跡不清,擅自開啟證件聚脂薄膜密封加以深涂的,或認為證件姓名用字有誤,擅自涂改的,不應認為是犯罪。
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與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區別是什么?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與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區別包括二罪侵犯的直接客體不同、行為手段不同、侵犯的對象不同。
1、二罪侵犯的直接客體不同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的信譽和正常的管理活動。
2、二罪的行為手段不同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中除了包括偽造、變造以外,還有“買賣”。因而如果有買賣居民身份證,社會危害性嚴重應予以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應以后罪論處。
3、二罪侵犯的對象不同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侵犯的對象是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
三、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與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的區別是什么?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與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的區別包括侵犯的客體不同、侵犯的對象不同等。
1、二罪侵犯的客體不同
后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信譽和正常活動。
2、行為手段不同
后罪行為手段僅限于偽造一種。
3、侵犯的對象不同
后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
任何人都最好不要實施盜竊國家機關公章的行為,如果實施了此類行為,一旦構成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是有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的。


